摘要: 4号方体铅字加盖红色﹐数值「肆」字为大写﹐阿拉伯数字「40」地位偏下。至民国31年12月1日邮资再度调整,除已由东川、西川、云南、湘粤等区加盖发行外,其他尚未加盖的各区即不再办理,此票也称“湘粤加盖”。
(一)东川加盖
发行日期:1942.8.26(民国31年)
大东无水印
加盖全张枚数:200(20x10)
普27.1,200(20*10), 重庆南京中兴印务局
4号方体铅字加盖红色﹐数值「肆」字为大写﹐阿拉伯数字「40」地位偏下。
(二)西川加盖
发行日期:1942.11.16(民国31年)
大东无水印
加盖全张枚数:200(20x10)
普27.2,200(20×10),成都蓉新印刷社
4号宋体铅字加盖红色,数值用小写「四」字,阿拉伯数字「40」地位稍高,在「作」「角」二字之间。
出现一种变体票:8.5mm长距
(三)云南加盖
发行日期:1942.8.22(民国31年)
大东无水印
加盖全张枚数:200(2x10x10)
普27.3,200(2*10*10),昆明光华实业印刷公司
5号楷体铅字加盖红色,字体特小。
出现七种变体票:倒盖、“政作肆角”、“改肆作角”、横双连对倒加盖、“政作肆角”再盖“改”字倒置、“政作肆角”倒盖、“改肆作角”倒盖、横骑缝加盖。
(四)湘粤加盖
发行日期:1942.11(民国31年)
1、纽约版;2、港烈有水印
加盖全张枚数:200(2x10x10)
普27.4,200(2*10*10)
普27.5,200(2*l0*10)
湖南邵阳瑞兴隆印刷社
4号仿宋体石印加盖红色,数值亦为简写之「四」字,此项加盖票曾拨往广东邮区售用。
民国27年间,因4角邮票用途不多,曾将大量先烈像北平版4角邮票加盖「暂作捌分」票。民国30年11月1日起国际平信邮资自5角增为1圆,国内快信邮资自2角改为4角。当时5角票存数尚多,4角票则感缺乏,经总局通令各邮区将存余的5角票加盖「改作4角」应用。至民国31年12月1日邮资再度调整,除已由东川、西川、云南、湘粤等区加盖发行外,其他尚未加盖的各区即不再办理,此票也称“湘粤加盖”。
1942年底起,中华邮政内地邮资增为平信5角、挂号1元、快递2元,致使5角面值邮票需要量骤增。同时将停售的“国内平信附加已付”加盖邮票上划去原盖字样,另加盖“伍角”字样出售。加盖字样及划线粗细式样各有不同。
1942年10月9日邮政总局通知各区政管理局及办事处,因收支不能相抵,亏损甚多,奉准于邮资之外,加收附加费,要求各区将库存中信版1角6分票加盖“国内平信附加已付”字样备用。原定自1942年11月1日起施行,平信附加费为1元。
1945年,中华邮政发行。面值20元(深红)、30元(深蓝)、40元(桔)、50元(绿)、100元(棕)、200元(棕紫)。齿孔度数为12.5、13。重庆中央印制厂承印。
1949年,中华邮政发行。面值10元(绿)、20元(棕紫)。上海中央印刷厂承印。 20元,紫棕,出现2种变体票:P13、P14;
民国26年国内各地互寄平信邮资为5分,库存4分邮票既不适用,且与5分票同为绿色,发售时易于混淆,以部分加盖改为1分票,以便与未加盖之4分票搭配售用。1分票于民国26年3月间发行,8分及1角2种续于民国27年7月间发行。
1940年9月20日起,国内各地互寄平信邮资每20公分由5分调整为8分,各地提出一部份库存5分票就地加盖,改为3分邮票,以备搭配5分邮票售用。并定出加盖格式,规定「暂作」2字盖于票面右侧,「3分」2字盖于左侧,阿拉伯数字「3」在下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