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1945年由重庆中华书局用5号仿宋体铅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盖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。[P]重庆中华书局。
1945年(民国34年)由重庆中华书局用5号仿宋体铅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盖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。200(20*10)。[P]重庆中华书局。
第1次加盖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厂。 新疆邮区基数邮票,为该区管理局为应事实需要,奉准交由新疆印刷厂以石印楷字加盖黑或红色。国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数值,下端印较小之「限新疆贴用」5字。
1924~1936,楷体字机盖,圆字票50,分字票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灰色4分、10圆、20圆票系薄纸;橄绿4分、棕色6分为厚纸,其余均兼有厚纸及薄纸。其发行日期除橄绿4分为民国15年发行及棕色6分为25年12月发行外,其余均为民国13年发行。
1943,6号宋体字机盖,200,[P]四川成都印刷厂。
1940.12.3起,楷体字机盖,200。 由上海供应处交商以楷字加盖黑色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﹐横行盖于国徽与先烈像之间。
1915,楷体字机盖,除最后一枚50,其余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民国4年停印纸币,票价渐高,至民国7年竟与现银无异。民国8年边患又起,纸币增发,票价又落至1/3,每百元国币合新币260元,继续维持达10余年之久。
(一)伦敦加盖,七枚。 1932年,楷体字机盖,分字票200,圆字票50。 1、「新」字地「斤」旁第2笔较短。 2、「贴」字第5笔1小横不出头。 2、「贴」字贝部最后1点与其上端之「目」字分离。 3、全部字体较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