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1944年8月1日起新省邮资统一,为便于贴寄印刷品,新疆邮政管理局镌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铜戳2枚,加盖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贴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纸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盖。另,12分有变体票为国产道林纸票。
1944年(民国33年)8月1日起新省邮资统一,为便于贴寄印刷品,新疆邮政管理局镌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铜戳2枚,加盖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贴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纸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盖。另,12分有变体票为国产道林纸票。
1945年由重庆中华书局用5号仿宋体铅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盖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。[P]重庆中华书局。
由上海供应处交商以楷字加盖黑色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,横行盖于国徽与国父像之间。 此票系分次发行,将其加盖全张枚数及发行日期列表为下:。 普新8.10-8.13 200 民国29年12月3日
1943,楷体字机盖,200[P]重庆。 第1次加盖用6号宋体铅字排版,加盖红或黑色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;第2次加盖格式仍同,惟改用特制的字模浇制锌版加盖。2次加盖字体各有特征,分述如下:。 2、「新」字第11笔长撇较长,超过第9笔1点。
1943,6号宋体字机盖,200,[P]四川成都印刷厂。
(一)伦敦加盖,七枚。 (二)上海加盖,一枚。 1938,楷体字机盖,200。
1916,楷体字机盖,圆数票(后五枚)50,前17枚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 由财政部印刷局以楷字浇版,加盖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,圆数票红色,余均黑色,直行盖于票面中央,长约15.5公厘。「限」字移正,通称「新省直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