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1943,6号宋体字机盖,200,[P]四川成都印刷厂。
1943(民国32年),6号宋体字机盖,200(20*10),[P]四川成都印刷厂。
由上海供应处交商以楷字加盖黑色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,横行盖于国徽与国父像之间。 此票系分次发行,发行日期列表如下:。 普新7.2 31年 5月11日。 普新7.12 32年 1月18日
第1次加盖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厂。 新疆邮区基数邮票,为该区管理局为应事实需要,奉准交由新疆印刷厂以石印楷字加盖黑或红色。国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数值,下端印较小之「限新疆贴用」5字。
1945年由重庆中华书局用5号仿宋体铅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盖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。[P]重庆中华书局。
1943,楷体字机盖,200[P]重庆。 第1次加盖用6号宋体铅字排版,加盖红或黑色横行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;第2次加盖格式仍同,惟改用特制的字模浇制锌版加盖。2次加盖字体各有特征,分述如下:。 2、「新」字第11笔长撇较长,超过第9笔1点。
1940.12.3起,楷体字机盖,200。 由上海供应处交商以楷字加盖黑色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﹐横行盖于国徽与先烈像之间。
1916,楷体字机盖,圆数票(后五枚)50,前17枚为200,[P]北京财政部印刷局。 由财政部印刷局以楷字浇版,加盖「限新省贴用」5字,圆数票红色,余均黑色,直行盖于票面中央,长约15.5公厘。「限」字移正,通称「新省直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