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1896年我国正式开办国家邮政,至1946年为五十周年。中华邮政原拟发行纪念邮票,因发行过迟,将开办国家邮政五十周年改为邮政总局成立五十周年纪念邮票,于1947年发行。于是印发纪念邮票,称为「中华民国邮政总局成立50周年纪念」。
1896年我国正式开办国家邮政,至1946年为五十周年。中华邮政原拟发行纪念邮票,因发行过迟,将开办国家邮政五十周年改为邮政总局成立五十周年纪念邮票,于1947年发行。全套共5枚。
| 发行日期:1947.12.16(民国36年) | |
| 齿孔度数:12 | 印刷版别:雕刻版 |
| 图幅:31.5x22或22x31.5 | 全张枚数:(1)(4)(5)300(6x5x10); |
| (2)(3)300(6x10x5) | |
| 印刷:纽约美国钞票公司 | |
明清以前我国已有邮驿制度,远溯至3000余年前周代,早先设有驿站,根据光绪22年二月初七(民前16年3月20日)总理衙门原奏开办邮政章程中,曾有「通商各口设立外局」及「京都总税务司署中之寄信局则改为邮政总局」之议,当日奉批依议。由此推算到民国35年3月20日为50周年。于是印发纪念邮票,称为「中华民国邮政总局成立50周年纪念」。此票在国外印制,图案更改多次,外汇管制办法中途变更,结汇困难,到第二年年底,开始发行。
全套5种面值,分绘3种图案:
100元:以地球(地面绘我国地图)及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为图案,以示今日世界各地,新式交通工具之联络,交往日趋迅速频繁。
200元及300元:绘运邮汽车一辆行驶于沿山公路,另有邮差一人,背负邮袋,徒步行走于崎岖山径。
400元及500元:「中华民国邮政总局成立50周年纪念」16字分两直行列于票的中央,将票面等分为两部分,右半幅绘飞机1架,左半幅绘帆船1艘。
以上5种票面均刊有「1896」及「1946」两个年份,且以「50」两字作边框,寓50周年之意。
民纪4 宪法纪念邮票
民纪21 国民大会纪念邮票
民纪22 国民政府还都纪念邮票
民纪14 中国国民党五十年纪念邮票
民纪19 庆祝胜利纪念邮票
1947年,中华邮政为国民党政府制定的“新宪法”发行纪念邮票一套。主图为国民大会堂。 民国35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,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。
1946年,中华邮政为国民党政府召开的所谓“国民大会”发行纪念邮票一套。主图为南京国民大会堂。后来决定于民国35年11月12日举行,又延期到15日,在南京国民大会堂正式揭幕,出席代表1300余人,讨论宪法案,于12月25日全部修正通过。
1943年,美国、英国和国民党政府签订了“平等新约”,“废除”了在中国的某些已为日本夺去而不存在了的特权。1945年,中华邮政为此发行纪念邮票一套。主图为中国地图、蒋介石像及中、美、英国旗。纽约美国钞票公司以雕刻凹版印制,另以胶版套印国旗红蓝2色。
1936年,为宣扬国民党政府鼓吹的,以“礼、义、廉、耻”为口号的所谓新生活运动,中华邮政发行纪念邮票一套。 1元 中绘灯塔1座,塔光外射,塔身刊「礼、义、廉、耻」4字,塔下绘新生活运动标志。
1928年,奉系军阀张作霖任陆海军大元帅,就职时发行纪念邮票。至民国17年6月国民革命军北伐直趋北京,张氏于撤退途中,在皇姑屯车站中日本人预埋地雷身亡,此票即停售。
1941年,中华邮政在香港“中华版”、“大东版”、“港烈版”等普通邮票上加盖“中华民国创立三十周年纪念”字样发行。 当时邮政总局虽已西迁,惟陷区邮政奉令维持,仍接受政府指挥。
民纪27 邮政纪念日邮票展览纪念邮票
1978年3月20日,清代政府批准海关扩大办理邮务。因此,中华邮政以3月20日定为邮政纪念日。1948年为纪念我国开办现代邮政及首套邮票发行七十周年,在南京、上海举办邮票展览会。有齿票和无齿票各两枚,刷色略有不同。
民纪4 宪法纪念邮票
1923年,曹锟贿选获任总统,同时公布中华民国宪法,中华邮政发行纪念邮票一套。 民国12年10月10日,北洋军阀曹锟贿选获任总统,同时公布其一手造成之「宪法」,并发行纪念邮票。因该项「宪法」为北京天坛开会制订,故以天坛祈年殿为邮票中心图案。